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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泰置业有限公司毛庄城中村改造工程F-01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日期:2014-03-31  点击次数:7092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背景
    毛庄村位于郑州市惠济区,2008年5月,毛庄村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水区沙口村等19个村(组)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被正式列入城中村改造序列;2010年11月9日,毛庄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市长审批,并形成正式文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济区毛庄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毛庄城中村改造工程由河南民泰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次评价的F-01地块项目位于开元路以北、固城路以东,该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64067.62m2,总建筑面积219044.62m2,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U-16) “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建设单位委托,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已经郑州市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同意备案,项目编号:豫郑惠济房[2014]00008;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商服,土地合同电子监管号:4101002014B00025。
1.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毛庄城中村改造工程F-01地块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商业(无中央空调)及公共配套用房,其中商业部分后期入驻单位应单独另做环评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3工程建设特点
1.3.1工程特点
   本工程属于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具有以下工程特点:
本工程属于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具有以下工程特点:
(1)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第21号令),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主要为住宅用房,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符合郑州市惠济区毛庄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划;
(3)项目用地为毛庄城中村改造的一部分,用地内原毛庄村已全部拆迁完毕,场地现状为空地;
(4)本项目给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污水经开元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居民采暖由市政集中供给,项目内不设燃煤锅炉;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废水、建筑垃圾、渣土、机械设备噪声等;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因此,本次环评工作的重点为:工程分析;大气、水、声环境及固废影响评价预测分析;市政依托设施可靠性;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
1.3.2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
(1)项目拟建于郑州市惠济区固城路东、开元路北,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2。
(2)按照郑州市污水系统规划,项目污水可经开元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经处理后排入贾鲁河,贾鲁河为淮河流域水系,属重点流域。根据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贾鲁河目前水质不能满足Ⅳ类水体功能要求。
1.4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四至为:东至金河路,南至开元路,西至固城园路,北至新城路。项目东145m为东风渠;开元路南为惠济区实验小学和原毛庄拆迁后空地及毛庄城中村改造工程H-11地块在建工程;项目西隔固城路为毛庄城中村改造工程E-01地块在建项目;西北460m为毛庄农产品批发市场;北隔新城路为河南省灌溉实验中心站及毛庄社区,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

           


第二章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1 拟建项目概述
    毛庄城中村改造工程F-01地块项目总投资132721万元,用地面积64067.62m2,总建筑面积219044.62m2,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商业及公建用房,项目建成后总居住户数1042户,总居住人数3335人。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表2-1。

             

2.2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供水由开元路、固城路市政管网供给,可满足用水需求。
(2)排水及雨污分流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开元路、固城路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固城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
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位于中州大道与贾鲁河交叉口东南侧,服务范围:金水路以北,京广铁路、江山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大河路以南区域以及龙湖北区西部区域,总服务面积约124平方公里,同时还承担了毛庄镇、花园口镇、柳林镇等近郊区得污水排放任务。
(3)电力
    项目用电由开元路、固城路市政供电线路引入,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4)供气
    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生活燃料,拟从开元路市政天然气管道接入,能够满足项目要求。
(5)供暖
    居民采暖由开元路市政热力管网接入,区内不设燃煤设施。
2.3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尚未开工建设,预计工期为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施工活动会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短暂,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2.3.1大气污染源
(1)扬尘
    施工扬尘是重要的大气污染源,施工期土石方工程破坏了地表结构,会造成地面扬尘污染,其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
(2)其它废气
    施工期间其它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及各种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包括CO、NOx等,由于施工期短,车辆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2.3.2水污染源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生产用水主要为路面、土方、场地喷洒抑尘用水和水泥管道设置时混凝土养护用水等含有大量泥沙,肆意排放会造成周边市政管道的堵塞。
    生活废水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施工期共2年,废水排放总量为14016 m3/a,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开元路市政管网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
2.3.3 噪声污染源
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具有声级大、声源强、连续性等特点。
2.3.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基础施工产生的渣土、混凝土框架散料、砖瓦石块等。
2.3.5生态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用地现为空地,无珍稀和受保护植物种类,调查区范围内除地区常见的蚊蝇类、鸟类等,无珍稀或濒危野生动物等生态敏感目标。
    在施工期间,土石方的填挖、废弃渣土以及建筑材料临时占地等会破坏部分区域的地表植被、边坡裸露以及景观破坏,在降雨季节地表经雨水冲刷,形成水土流失。
2.4 运营期污染源强分析
2.4.1大气污染源
    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为居民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居民采暖由市政集中供给,区内无采暖锅炉。项目内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行驶及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等。
    项目共有机动车停车位1256个,其中地上125个,地下1131个。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480m2,层高为3.9m。地下车库安装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设计每小时换气6次,共设置排气筒8个,分别将废气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
    停车场内以小型车为主,根据经验数据,小客车低速行驶时的大气污染物平均排放系数为NOX:1.3g/km;CO:26.7g/km;THC:3.7g/km,在停车场内每辆汽车发动机的运行时间约为2min,行驶速度通常为5km/h。假定每天车辆进出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早6:00至晚10:00的16个小时内,每个停车位的车辆按每天进出停车场2次计算,则项目内汽车尾气排放量见表2-2。

                

2.4.2水污染源分析
(1)用水量及用水平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经济技术数据,依据《给排水设计手册》以及《河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1/T 385-2009),统计出拟建项目用水量如表2-3所示,水平衡见图2-1:

                        

(2)排水水质
    项目生活用水平排污系数取0.8,则废水产生量为440.7m3/d,计160855.5m3/a,项目拟设置5座100m3/座化粪池,总处理能力500m3,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经化粪池处理前后的浓度见表2-4。

                  

2.4.3噪声污染源源强
    拟建小区内噪声源主要有:设备噪声、社会噪声、小区内车辆行驶噪声,具体噪声源强详见表2-5所示。

            


2.4.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及公建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1kg计,居民数3335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17.3t/a;商业及公建区按0.01kg /m.2d计,建筑面积为39109.11m2,则垃圾产生量为142.7t/a;拟建项目运营后总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360t/a,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2.4.5生态影响因素分析
    项目用地现状为空地,项目建成后,绿化率30.05%,在隔声降噪的同时,还可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第三章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工程所在区域SO2、NO2日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但PM10日均浓度有超标现象,超标原因主要是季节性干旱。
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中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的要求。
3.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评价区域地下水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3.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四周场界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4a类标准要求。
 


第四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施工阶段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和施工、运输车辆汽车尾气。
4.1.1 扬尘的环境影响分析
4.1.1.1施工扬尘排放源强
    根据工程分析,扬尘源强分析,项目施工期挖方量为20万m3,填方量为5万m3,施工期间散流物料装卸作业量为7000吨,场地内散流物料堆放量为7000吨,堆放时间约6个月。根据《河南省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方法(暂行)》,每填挖1立方米砂石排放粉尘4.66kg;装卸一吨散流物料排放粉尘3.88kg;堆存1吨散流物料每年排放1.97kg粉尘确定(按月核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则本项目施工期间扬尘产生总量为1199t。
4.1.1.2扬尘影响预测
    施工期间的粉尘污染主要决定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为2.4m/s,建筑工地内TSP浓度为其上风向对照点的2-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下风向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TSP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m3。当有围栏时,同等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40%。
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点主要为北40m毛庄社区及西南145m的惠济区实验小学,施工期扬尘对其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是暂时的,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1.1.3  扬尘控制措施
    减小施工扬尘影响的关键在于施工现场的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河南省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方法(暂行)》,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应及时统计核实挖填方量、散装物料的装卸量、堆放量以及堆放时长,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向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扬尘排污申报。
4.1.2施工机械、车辆尾气的环境影响分析
① 施工机械、车辆尾气的来源
    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且一般采用柴油作为动力,其尾气排放量及污染物含量均较燃汽油车辆高,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x和CO,这些酸性气体的排放将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增加酸雨发生的概率,并影响周围植物的生长。因此对施工车辆应采取一定措施,防止机动车尾气对大气造成污染。
4.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路面、土方、土地喷洒抑尘用水和水泥管道设置时混凝土养护用水等。生活废水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及氨氮等,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4016t。
开元路现有市政雨、污管网配套齐全,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场地内设置的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可排入开元路市政污水管网,再经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5.3.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昼间在30m处、夜间在200m处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周边200m内受施工噪声影响的敏感目标主要为毛庄社区和惠济区实验小学。
5.3.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为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在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5m高砖结构围挡,降低打桩机、铲料机等地面作业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作业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如选用压力式打桩机,其噪声可由100dB(A)降至75dB(A)左右;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2)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要明确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场地内固定噪声源(如钢材、木材加工房等)应尽量设置在地块西南侧空旷区,同时应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首先,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日间施工,严禁12:00~14:00和夜间22:00~ 06:00及中、高考期间施工;需要连续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办理相应的环保审批手续,并对周围居民进行公告,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4)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学校和村庄;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进出场地时应限速禁鸣;定期对运输车辆维修、养护。
(5)加强施工管网,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
4.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会产生渣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项目施工期挖方量约20万m3,填方量约5万m3,产生15万m3的弃土;另外施工人员还将产生219t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剩余15万m3弃土全部外售处理;应尽量回收有用建筑垃圾和作为填方使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需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4.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随着施工场地开挖、填方,原有表土层受到破坏,土壤松动,挖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堆土若不能及时清理,遇到降雨冲刷,易发生水土流失。
为避免水土流失对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需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持措施,具体如下:
①充分利用少雨季节施工,可大幅度减少水土流失量;
②施工中裸露的地面应在开挖前做好施工围堰,做到分级开挖,分级防护;
③土方填筑时应边上料边碾压,不让疏松土料搁置,土方填筑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衬砌或草皮护坡,不让裸露面暴露久置;
④临时弃土场应做好防护工程,并由专业清运部门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⑤施工场地道路必须进行硬化,且在出入口设浅沟,对来往的车辆进行冲洗,避免将场地内的泥沙带出场外。施工完毕后项目区内裸露的空地应及时进行绿化复垦,通过植树种草,保持水土。


 
第五章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建设居民住宅,冬季采暖由市政统一供给,小区内无采暖锅炉,居民生活使用市政天然气为生活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不产生大气污染物,项目运营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
    拟建项目共有地下停车位1131个,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0480m2,层高3.9m,。本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共设置8个专用烟气通道,排放高度为2.5m,按每小时换风6次,换气量20000 m3/h计,地下车库废气产生量为9.3×108 m3/a。
    本项目地下车库专用排气通道高于人体呼吸带,利于气体扩散;项目绿化面积19252.32 m2,可提高局部区域大气自净能力,故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5.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用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商业、公建及绿化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0855.5m3/a(440.7m3/d)。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元路、固城路市政污水管道,再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前后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情况见表5-1:

        

    如表5-1所示,本项目排水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经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5.3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本项目营运后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生活用水泵、热交换水泵等)及机动车辆噪声等。
    拟建项目地下停车场换气风机不在住宅楼底,热交换站及生活用水加压泵均设于地下设备间内。水泵及各类风机均采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而且放置在专用的设备房内,设备在安装工艺上采取减振措施,水泵经墙体吸声,风机进行消声处理;水泵及各类风机的管道连接处一般采用柔性连接,穿越墙壁时,与墙壁接触间包橡胶垫,以减轻振动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降噪20~30dB(A),则水泵及各类风机产生的噪声、振动不会对楼上居民和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机房、地下室的隔声和衰减后,对小区内声环境影响较小。
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区、商业及公建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为1360t/a,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5.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总占地64067.62m2,建成后绿地面积19252.32m2,占30.05%,绿地建设大大提高了居住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且有以下效应:①降低大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②减尘效应;③减少空气中含菌量;④减少空气中吸附性物质含量和辐射的传播;⑤消减噪声;⑥改善环境气候,因而本项目绿地系统的建设将起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作用。
5.6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5.6.1毛庄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冷库的影响分析
    项目西北毛庄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设一冷库,该冷库采用液氨为制冷剂,目前尚未办理环评手续。本项目距冷库内液氨储罐最近距离约665m。
    根据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正式出版物DHHS NO.90-117版本,氨的IDLH浓度(立即威胁生命及健康浓度)为360mg/m3(20℃),结合预测结果,IDLH浓度主要影响范围为300m以内,本项目距离毛庄农产品批发市场460m,距危险装置液氨储罐665m,不在IDLH浓度范围内。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2012]23号文件要求,现状毛庄农产品批发市场即将搬迁,其内冷库亦将拆除,现冷库位置为规划的弓寨路。
    项目运营后,物业管理部门应做好液氨泄露安全防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健全紧急事故应急机制,设专人负责,如液氨储罐发生事故,应及时通告并安全疏散人群。
5.6.2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东临金河路,南临开元路,西临固城路,北临新城路,经预测,项目建筑边界噪声基本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为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对影响,保证区内良好的声环境,本项目拟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1)根据建设方提供,项目内住宅外窗全部采用双层隔声窗,保证室内良好的声环境。
(2)适当调整临街建筑格局,邻近道路一侧设置为厨房、卫生间等,尽量使卧室、客厅远离道路。
(3)项目区四周种植隔声绿化带,采取高大乔木和灌木相结合的方式,在隔声降噪的同时,还可起到洁净空气、美化环境的效果。
(4)小区出入口位置设立减速慢行标志并禁鸣,限速5km/h,既可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又可保证小区居民出入安全。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内居民影响较小。
5.7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固城路东、开元路北,属毛庄村城中村改造的一部分;项目污染源较简单(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车辆废气等),对人文景观及人群健康均无影响。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完善周边道路交通、通讯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对当地社会环境有积极促进作用。


第六章  环保措施评述与建议

6.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车库排风口位置避开人群活动频繁区域,高度为2.5m,高于人的呼吸带。
    管理措施:地下车库应尽量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换气次数按6次/小时设计,在日常管理中应正常开启风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运行。
6.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位于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固城路、开元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化粪池要保证足够的容积及停留时间,化粪池应定期清淘,以免堵塞。
6.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防治对策
①合理布局,增加建筑物隔声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②设备噪音主要来自风机、水泵等,在地下设置封闭式机房、泵房的同时,对风机、水泵等进行减震处理;对设备本体进行消音和减噪处理;加强设备整体的隔声能力,采取必要的隔震措施(包括设备机座和管道),同时,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以上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外界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③调整邻近道路一侧建筑布局,尽量将厨房、卫生间等设置在靠近道路一侧,并在住宅外窗安装双层隔声窗。
2、进一步改善环境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项目区内进行有层次的绿化,美化环境的同时也可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6.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生活垃圾种类相对集中,应在排放前分类回收,对有利用价值的包装用品、纸张尽量回收,使垃圾减量化。
②项目生活垃圾应加强收集、输送及管理,防止遗、洒二次污染,做到日产日清。
 


第七章  选址可行性及总量控制


7.1选址可行性
7.1.1项目选址与政策、规划的协调性
    本项目为住宅小区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商品房建设项目,位于惠济区固城路东、开元路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符合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惠济区毛庄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土地使用规划。
7.1.2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协调性
(1)本项目为毛庄村城中村改造的一部分,项目周边均为毛庄城中村改造用地;
(2)项目内产生的生活污水、汽车尾气、设备噪声及生活垃圾经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3)根据液氨泄露风险预测结果,液氨的IDLH浓度主要影响范围为300m以内,本项目距离毛庄农产品批发市场460m,距危险装置液氨储罐665m,不在IDLH浓度范围内。
(4)外部道路交通噪声经预测对项目居民影响较小,经设置双层隔声窗、合理调整临街建筑布局等措施后,对小区内居民影响不大。
7.2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居民住宅,产生的污染物涉及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的是废水污染物中的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8.0430t/a和0.8043t/a。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8.1 评价结论
    毛庄城中村改造工程F-01地块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利,选址可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区域公众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因此,评价认为工程建设在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8.2 建议
(1)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2)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资金到位,完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各种环保措施的正常实施。
(3)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以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商业区若入驻餐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的要求执行:有餐饮门面功能的房地产项目必须修建专用公共烟道。
(5)项目建成后,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投入试运营,在规定试运营期内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6)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告知公众项目周边的环境信息。